关于组织开展市级及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复评暨第十一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宣传处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激发爱国热情、凝聚人民力量、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场所。为更好地发挥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独特作用,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和使用水平,推动全市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深入进行,决定于近期开展市级及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复评工作暨第十一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市级及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复评工作
1.复评范围
已命名的所有市级及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1)。
2.复评步骤
(1)自查自评。4月7日前,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照考核依据完成自查自评,填写《舟山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复评)表》、《舟山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评(自评)表》(附件2、附件3)及近三年工作情况、2025年主要工作计划。经基地所在县(区)委宣传部或市属主管部门汇总,审核把关后统一报市委宣传部。
(2)实地察看。4月中、下旬,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成员单位对各级各类教育基地进行实地抽查,提出继续保留荣誉称号、限期整改或取消荣誉称号等复评意见。
(3)公布结果。5月,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复评情况,公布复评结果。
二、关于第十一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评选工作
1.申报条件
申报第十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单位,必须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原则上,被命名为县(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满二年以上(含二年),或由市属主管部门直接推荐申报;
(2)根据《舟山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评表》,自评总分达120分以上。
2.申报程序及命名
各县(区)的申报工作由各县(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开展,文明、教育、民政、住建、文化、旅游、团委等部门共同参与;市属的由市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
4月7日前,报送《舟山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复评)表》、《舟山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自评表》、展陈文字大纲和版式稿等材料(书面及电子版各1套)。
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成员单位对各申报基地进行实地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最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织开展市级及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复评,是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具体步骤,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性工作,是动员和鼓舞人民团结奋斗、推进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复评、申报工作。
2.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认真对照《试行办法》和《考评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客观、全面、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和自查自纠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领会和把握文件精神,严格把好内容关、程序关、监督关,确保复评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3.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以此次复评工作为契机,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即查即改。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创新教育载体和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影响力和整体建设水平。
联系电话:2281086
电子邮箱:398731773@qq.com
附件:1.舟山市市级及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
2.舟山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复评)表
3.舟山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评(自评)表
中共舟山市委宣传部
2025年3月13日
附件1
舟山市市级及市级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名单
一、市属(16家)
舟山革命烈士陵园、舟山博物馆、舟山市城市展示馆、舟山市档案馆、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东海阁、中共定海县工委旧址、刘鸿生纪念馆、舟山警备区军史陈列馆、“勤俭创业修理连” 连史室、73233部队团史馆、“东海前哨模范营”营史馆、“郭继胜连”连史馆、洛阳营营史陈列馆、85炮连连史室、海军91991部队军史馆、海军92118部队英模广场
二、定海区(7家)
舟山鸦片战争纪念公园、舟山名人馆、马岙博物馆、定海小学校史室、定海区新建社区文化礼堂、金塘革命烈士陵园、朱缀绒先进事迹陈列馆
三、普陀区(9家)
蚂蚁岛创业纪念室、普陀博物馆、普陀区档案馆、青龙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展茅革命烈士纪念碑、六横东总英烈纪念园、登步岛战役遗址公园、陈建军烈士事迹陈列室、六横双屿港烈士陵园
四、岱山县(7家)
金维映故居、岱山县海洋文化博物馆、石马岙烈士陵园、大鱼山烈士纪念碑、岱山规划展览馆、金维映史迹陈列室、中共东海工委旧址
五、嵊泗县(3家)
嵊泗县革命烈士陵园、嵊泗海洋生物馆、花鸟灯塔
附件2
舟山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复评)表
申报(复评)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全 称 | ||||||||||||||
所 在 地 | 建筑面积(㎡) | |||||||||||||
主 管 部 门 | 省(市)级基地时间 | |||||||||||||
负 责 人 | 联 系 电 话 | |||||||||||||
工作人员数 | 其中讲解员数: | 是否免费开放 | ||||||||||||
参 观 人 数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临时展览数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共建单位数 | 基本陈列展线(米)及面积(㎡) | |||||||||||||
财政划拨经费 | 万元/年 | 三年累计投入 | 万元 | |||||||||||
近三年工作 情况及2024年主要工作 | (第一部分为基地基本情况、主要活动、工作特色、社会影响及工作效果等。第二部分为2025年主要工作或活动计划。另附纸张) | |||||||||||||
主管部门 意 见 | (章) 年 月 日 | 县(区)委 宣传部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舟山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考评(自评)表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 考评标准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理由 |
基础设施完善
50分 | 基本设施 | 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建筑和展陈场所 | 建筑面积1000㎡以上,每下降100㎡扣2分;展陈面积200㎡以上,每下降20㎡扣2分;建筑年久失修的扣2分;展陈设施陈旧的,扣2分 | 22 | ||
有观众服务窗口等设施,各种指示引导牌设置合理清晰 | 没有服务窗口等设施扣1分;各种指示标记引导牌设置不合理、不清晰每处扣1分 | 4 | ||||
有管理、讲解、安保等工作人员办公用房 | 文物博物馆类和自然人文类基地配有各类人员专门办公用房,其他类基地确保有办公场所,没有配备的,酌情扣分 | 2 | ||||
有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并符合基地功能定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 没有制订规划的不得分;规划未经专家论证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扣1分 | 2 | ||||
配套设施 | 安全保障设施完备并配有专门的车辆停放场地 | 安全保障设施不完备的扣2分;存在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扣1分;有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的扣1分 | 8 | |||
建有安全监控设施和内部联络设备 | 监控设施不到位,设备不完好的扣1分;无内部联络设备或通讯不畅通的扣1分 | 2 | ||||
整体形象 | 功能区块布局合理,自成系统 | 建筑与环境不协调,布局不合理,酌情扣分 | 3 | |||
基地内达到净化、绿化、序化、美化 | 没有达到“四化”要求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 7 | ||||
展陈内容丰富
50分
| 展示内容 | 主题内涵挖掘充分,结构布局合理完整,展品组织得当 | 教育主题挖掘不够的酌情扣分;结构布局不合理、内容不完整的扣5分;展出实物达不到展品总量30%的扣5分 | 20 | ||
展陈方式 | 传统手段与现代科技手段有机结合,展线流畅,声光电等科技手段运用适度,展览互动性强,有趣味 | 形式设计单一酌情扣分;参观线路设置不合理酌情扣分;没有互动项目、趣味性不强的扣1分;有图片、模型失真、霉变等现象每发现一处扣1分 | 15 | |||
展出史料 | 展出物品史料真实可靠,与展览主题相吻合 | 发现与史实不符的不得分 | 6 | |||
文字说明 | 文字说明简洁准确,通俗易懂,信息量大 | 文字说明不准确每处扣1分;字迹模糊难辨的每处扣1分;出现错别字每处扣1分;表述不清楚、不充分每处扣1分 | 6 | |||
展品 工作 | 展品收集、研究和更新等工作常态化 | 少落实一项酌情扣分 | 3 | |||
机构人员到位
20分
| 领导班子建设 | 主管部门和基地领导班子职责明确 | 职责不明确的酌情扣分 | 3 | ||
领导班子建设 | 每年有工作思路和总结 | 没有工作思路和总结各扣1分 | 2 | |||
工作人员队伍 | 有一定数量的专(兼)职人员 | 人员不能满足基地实际工作需要的,酌情扣分 | 2 | |||
年龄结构合理 | 年龄梯度明显不合理的不得分 | 3 | ||||
专业结构合理,有专业学历及经业务培训经历 | 没有达到标准的不得分;有近三年内未参加专业学习和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 2 | ||||
讲解员队伍 | 讲解员队伍稳定,人员落实 | 少于2名专(兼)职讲解员的不得分 | 4 | |||
有相关专业学历和培训经历 | 没有的不得分;有近三年内未参加专业学习和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 2 | ||||
讲解员仪容仪表端庄,讲解准确生动,服务热情周到 | 讲解员着装不端庄、不统一扣1分;讲解不准确、不熟练、不会用普通话讲解、服务不主动的酌情扣分 | 2 | ||||
资金保障有力
15分 | 资金投入 | 有正常的经费保障条件,能确保基地正常运行 | 资金到位不及时、资金来源不稳定、运行和维护没有保障的酌情扣分 | 10 | ||
资金 使用 | 各项资金使用规范 | 使用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 3 | |||
社会 投入 | 积极探索多元化共建投入机制 | 投入渠道单一且不稳定的酌情扣分 | 2 | |||
管理制度健全
20分 | 人员设备类 | 有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等管理制度 | 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管理制度和人员照片没有上墙每发现一起扣1分;各类人员没有佩证上岗每发现一起扣1分 | 6 | ||
文物保护类 | 实物、图片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展品保护责任落实 | 展品维护不力,有严重损坏的不得分;登记制度不规范扣1分;收集记录与展藏品不符,每发现一起扣1分 | 4 | |||
安全保卫类 | 有安全保卫制度 | 没有制度不得分,值班记录不规范的扣1分 | 2 | |||
有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 每缺少一项应急预案扣1分;没有组织年度演练的扣1分 | 2 | ||||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 没有开展教育的不得分 | 2 | ||||
有消防工作制度 | 没有制度不得分,检查记录不规范的扣1分 | 2 | ||||
财务 管理 类 | 有专(兼)职财务人员,财务制度健全 | 财务制度不健全不得分;没有专(兼)职财务人员的扣1分 | 2 | |||
社会效益显著
25分
| 教育活动 | 除馆休和正常维护保养外,必须常年对社会开放并公示开放时间和免费或优惠措施 | 没有常年对社会开放的不得分;未向社会公示开放时间和免费或优惠措施的各扣1分 | 4 | ||
每年至少开展一项主题教育活动 | 没有开展活动不得分;效果和影响不明显的酌情扣分 | 4 | ||||
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巡展活动或引进展览 | 没有开展的不得分
| 2 | ||||
积极开展青少年第二课堂活动 | 没有开展的不得分 | 2 | ||||
共建共育 | 与当地教育、工会、团委、妇联、旅游等部门建有工作联系 | 没有建立联系或联系不经常,酌情扣分 | 3 | |||
基地间开展结对共建活动,成效明显 | 没有开展结对共建的不得分;效果不明显的酌情扣分 | 3 | ||||
主动与学校、企业、部队、社区、村镇等单位建立共建关系 | 共建单位少于3家不得分;共建效果不明显,酌情扣分 | 3 | ||||
教育效果 | 参观人数稳定并逐年提高 | 两年累计参观人数比前两年累计参观人数下降的,酌情扣分 | 4 | |||
宣传推介有效
20分 | 宣传资料 | 有基地网站(网页),并及时更新内容 | 没有建立网站(网页)的不得分;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扣1分 | 4 | ||
有宣传基地的内部刊物、折页、画册、视频影像资料 | 每缺一种酌情扣1分;发现内容更新不及时每起扣1分 | 4 | ||||
在当地交通要道、基地周边设有基地指示引导标志 | 没有设置的不得分;标志不醒目的酌情扣分 | 2 | ||||
对外宣传 | 在基地的主要入口处设置命名匾牌 | 设置不醒目或命名匾牌有污损现象的不得分 | 2 | |||
在所在市、县(市、区)主要媒体进行形象宣传 | 没有进行宣传的,酌情扣分 | 2 | ||||
在县(市、区)域内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中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知晓率达到50%以上 | 知晓率每下降10%扣1分 | 3 | ||||
讲解资料 | 有完整的讲解材料 | 没有的不得分;与展陈内容不吻合、不完整扣1分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