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宣传处
各县(区)委宣传部,高新区、新城、普朱管委会,市(新区)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工职评办通知,结合《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精神,市政工职称评审委员会将组织2024年度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和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初级、中级政工职务的申报对象和条件按《舟山市政工专业职务评价标准》(舟宣〔2020〕6号)规定执行,高级政工师的申报对象和条件按《浙江省高级政工师评价标准(试行)》(浙宣〔2020〕26号)规定执行,非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列入评审范围。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应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
2.申报者须经在职单位资格审核同意。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政工职称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
二、申报及推荐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符合《舟山市政工专业职务评价标准》(舟宣〔2020〕6号)、《浙江省高级政工师评价标准(试行)》(浙宣(2020) 26号)基本条件的,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
2.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和业绩材料审核,出具申报人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单位证明,用人单位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核把关。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须在本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填入《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相应栏内。
3.材料报送。政工职务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由各自所在单位汇总后于8月6日前提交市职评办。申报高级政工职务人员待中评委评审通过后,再参加省高评委组织的理论知识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4.任职资格认定。初、中级政工职务任职资格经市中评委按评审程序评审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公布。高级政工职务任职资格由省高评委评审认定。
三、其它事项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把政工职评工作作为思政工作的重要抓手,吸引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政工队伍。
2.坚持标准。各单位要切实负起审核把关的责任,对非专职从事思政工作的不予申报,对政工业绩不突出及未在省级以上重要报刊公开发表2篇以上思政文章的不予申报高级政工师。
3.坚持评聘结合。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置政工岗位,并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统一管理的,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评聘。
4.《浙江省高级政工师评价标准(试行)》、《舟山市政工专业职务评价标准(试行)》,以及申报材料所需相关表格可在“舟山宣传”(http://zsxc.zhoushan.gov.cn/)职称评审版块下载,申报对象需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
联系人:刘万金,电话:2281086。
附件:申报材料及要求
舟山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
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附件
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单位汇总材料
1.政工系列任职资格评审报告1份;
2.专业职务申报人员汇总表1份,电子文档1份(严格按照模板填写,不得自行调整表格);
3.评审对象的《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表》和《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电子文档1套(PDF格式)。
二、个人送审材料
4.评审材料清单1份;
5.专职从事思政工作单位证明
6.本人1寸证件照2张(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
7.《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一式3份;
8.《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统一使用A4纸打印,一式15份;
9.申报人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政工资格证书复印件(仅限申报中级、高级职称人员,转评或政工任职资格是转评获得的,需提供转评之前的专业资格证书);
11.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对于1990年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要核对《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报人员提交的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12.继续教育证明(各类思政工作培训学习证明,学习强国学习总积分和2024年度积分截图,培训、学习材料和截图需加盖单位公章);
13.近3年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加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1份;
14.个人任职文件和任现职以来的思政工作总结报告各1份;
15.《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1份;
1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事业单位申报人员);
17.符合相应政工职务评价标准的个人业绩材料1套。
三、个人送审材料装订要求
个人送审材料中第7、8项各自单独装订,第9—16项装订成一册,第17项单独装订成册,所有材料要求一人一袋,并在材料袋封面粘贴第4项(评审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