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申报2021年度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委宣传部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新区)属有关单位,在舟高校:
2021年度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市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尽最大努力将我市优秀的文艺创作项目推荐上去,争取获得省级基金更广泛的支持,为建设“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打造文化“金名片”提供更多精品力作。现将我市申报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舟山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舟山市户籍或取得舟山市居住证的中国公民;受聘、就读于舟山市内文化艺术机构、单位和高等院校且聘期、学籍一年以上的文化艺术工作者,并符合《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资助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各专业门类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均可申请“发展基金”项目资助。项目申报主体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管理水平和文化艺术创作生产业绩,具备完成资助项目的各项能力和水平。
二、申报内容
申报要求详见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度浙江文化艺术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具体请到舟山宣传网http://zsxc.zhoushan.gov.cn/文化发展板块下载。
三、申报时间
2021年8月25日前。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遴选和把关工作,把申报、推荐等工作与日常文艺创作结合起来,深入挖掘我市文艺创作题材,真正把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有鲜明时代特征和良好市场前景的优秀创作项目推荐出来,使之成为带动我市文艺创作的有效载体。
2.加强谋划,统筹协调。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对文艺创作的统筹谋划。结合我市实际,整合资源,针对文化艺术发展基金扶持方向,借助省内外专业机构,形成合力,策划包装重大项目,以大平台、大项目、大策划提高我市申报项目入选的可能性。
各推荐单位应严格对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并汇总报送至舟山市委宣传部文化发展处。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联系人:方圆,电话:0580-2281080,13656823553。
邮寄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委宣传部文化发展处。
中共舟山市委宣传部
2021年7月9日
附件:
3、广播电视申报细则.docx、
广播电视绩效目标表.xlsx
4、舞台艺术申报细则.docx、
舞台艺术绩效目标表.xlsx
5、视觉艺术申报细则.docx、
视觉艺术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