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舟山市委宣传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21-01-14 访问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6日至7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宣传部进行了巡察。9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委宣传部反馈了巡察意见,市委宣传部按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具体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制订整改方案。9月15日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后,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按照整改要求制订整改方案报市委巡察办,同时重点围绕集中整改阶段的各项整改措施深入开展整改工作。10月23日,市委宣传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由常务副部长张跃良同志主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沈国通同志作了点评讲话,领导班子各位成员认领整改任务,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起到了统一思想,推进整改的目的。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成立了市委宣传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沈国通同志担任组长,张跃良、章隽达、施胜强、施宏斌、胡海光同志担任副组长,部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务副部长张跃良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入分析,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等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落实了整改责任,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市委宣传部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责成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监督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多次召开各类专题会议,定期梳理整改推进情况,逐项督促整改事项进展。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1人、教育提醒3人;新制定制度7项,修改完善制度7项;清退各项费用29071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的宣传思想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构建全党动手的大宣传格局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以《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为统领,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各项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各项“十四五”规划。进一步强化全局意识和统筹意识,把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为系统工程,在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更积极、主动地统筹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统筹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统筹体制内与体制外,做到集成资源、协同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为建设“四个舟山”、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提供更加良好的舆论支持。

(二)长期坚持宣传工作改革创新。全方位推进体制机制、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2020年度“舟山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项目”评选活动,通过挖掘、筛选、提炼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域开展的具有典型和创新意义的工作或活动,努力推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出特色、出精品、出亮点重点深入挖掘“蚂蚁岛精神”的时代内涵,加强宣传,打响品牌,扩大影响力。

(三)加强对市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发挥市社科联的桥梁纽带作用,整合各协会、学会、研究会资源,组织社科专家学者开展深入研究。加强与浙江海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市委党校的合作,培养、共享理论研究人才,目前已经建立起了一支15人左右的理论评论员队伍开展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下一步将努力培养在全省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型人才。以推进“蚂蚁岛精神”理论研究工作为重点,扎实开展理论研究溯源工程和重大课题研究。

(四)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精神,提出加大投入布局融媒架构、深化改革促进全面融合、构建主流媒体新格局等三项改革思路。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引领我市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制定实施《移动融媒体平台打造工程实施方案》,大力培育新型主流移动传播平台。

(五)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引领,开展全市“十四五”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对4家新晋“四上”文化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做大做强文创贷金融服务平台2.0版等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截至目前,为5家企业提供“文创贷”贷款240万元。加大行业内龙头企业、领军人才的培养培育。完成全市文化产业成长型企业、创新型人才评选活动,推动文化产业对外合作交流。

(六)制定“扫黄打非”工作计划,明确“扫黄打非”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全市“扫黄打非”宣传周活动,“扫黄打非”宣传下县区,进校园,对新城片区的网格员和网评员开展了一次“扫黄打非”工作培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2020年底前已实现基层“扫黄打非”网格化管理,基层工作站实现综治平台“扫黄打非”线索全录入。

(七)加快推进全市文化礼堂建设进度,到10月底已提前完成2020年的建设任务。加大活动内容供给,发挥文化礼堂成员单位、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化健康、文体、教育等“进礼堂”和“三下乡”活动。加强精细化管理,召开全市文化礼堂活动规范化管理业务推进会,举办全市渔农村文化礼堂管理员培训班,着力提升文化礼堂运行管理水平。

二、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领导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今年党的宣传思想工作考核赋分标准,通过增加意识形态工作分值比例、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内容等途径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通过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的督查机制,加强督查、问责力度,加强对省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

(二)2020年起已经抽调人员组成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组,对每一批次巡察对象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截止2020年底,已经对17家单位进行了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并要求各单位对照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三)加强对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各主管部门的督查指导,借助今年第七轮第三批巡察工作,督促市委统战部做好重点乡镇宗教工作,消除个别宗教与我们主流意识形态抢夺资源、抢夺群众根基的隐患。加强基层“扫黄打非”工作站点建设,加大对非法印刷、非法信息传播行为的打击力度。10月份组织开展了宗教场所等重点区域“扫黄打非”专项检查,发现宗教场所非法出版物情况1起,与市政法委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联合处置。

(四)修订完善了《中共舟山市委宣传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了部机关内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10月23日下午部务会议专题研究了一次部机关内部的意识形态工作。

(五)严格执行《舟山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加大对全市县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指导、督查力度。加强指导,及时发布重点学习内容,10月份重点督查了市政协等4家单位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制订完善学前报备、年底报告制度和学习通报制度,同时按照省委相关征求意见稿正在研究起草我市学习巡听旁听制度、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10月份更新了全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名单,建立学习秘书钉钉群,全面掌握学习动态。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习,落实专人负责记录、存档等工作。

三、关于“对市级宣传文化系统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召开了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市宣传文化系统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作了具体部署。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力度。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统筹抓总,部务会议各成员落实对分管、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掌握情况,及时与驻部纪检组沟通意见,合力推进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关于“对部机关规范化建设不够重视,机构改革后部分划转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10月16日下发部领导新分工文件,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二)制定完善了印章管理制度、请假制度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狠抓制度的执行落实。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给予及时反馈和纠正,确保各项制度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三)制订了业务工作重点台账目录和机关党委党建工作重点台账目录,明确了台账收集内容和责任处室。进一步规范台账资料的搜集与整理,做到工作开展与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同步进行,确保各项工作记录、原始资料真实完整,符合要求。

(四)已完成对舟山宣传网站首页内容的全面更新,每个栏目都明确了责任处室、落实了栏目管理员,每个月定期进行更新。

(五)加强对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行政审批和事后监管,10月份制定了《舟山市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事项事后监管制度》,10月20日实现行政许可、备案事项“互联网+监管”全覆盖,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中监管事项入驻率100%。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建立了新闻出版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对涉及新闻出版的许可事项实现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9月份以来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4次,事项抽查覆盖率、计划完成率、任务完成率、信用规则使用率均为100%全覆盖

(六)明晰与公安局、文广旅体局等有关部门职责边界,对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分类细化。市委网信办召集市公安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明晰各部门的职责边界以及对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分类细化问题。明确承担案件法制审核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五、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办法)的若干补充意见》等规定要求,修订完善了《市委宣传部公务接待制度》,并加强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格审核把控公务接待标准,杜绝违规。针对违规报销问题,积极配合驻部纪检组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了《市委宣传部网上舆论引导特别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新修订的管理使用办法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开支项目,重新梳理网上舆论引导特别经费开支范围和支出名目,重点解决特费不“特”、专款不“专”问题。严格执行财政和部机关的财务制度,强化特费资金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用前审批、用后核销的模式,规范使用特费资金。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管和审查机制,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加强对特别经费的监管和审查,强化责任追究,消除违规违纪隐患。

(二)对违规发放的29071元劳务费进行清退,配合驻部纪检组对市网络舆情和安全应急中心主任依纪依规作出处理组织财务人员和相关业务处室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舟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劳务费支出管理规定,加强财务审核,严格把控劳务费发放形式、标准,确保合规。

(三)根据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目标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修订完善了《舟山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舟山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业务处室按照年初的资金安排计划合理合规使用好专项资金。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等方式,开展一次专项资金重点领域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对下属协会委托业务费的管理,防止超标准培训费、接待费下沉至协会报销。

七、关于“对下属协会管控不力,财务监督缺位,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完善协会财务管理制度。三个下属协会分别制订了《舟山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财务管理制度》《舟山市文化产业促进会财务管理制度》《舟山市互联网发展促进会财务制度》,对协会经费来源、使用范围、财务审计、使用手续等作出详细规定。规范协会经费开支流程,杜绝现金领用,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管理。根据会计控制制度的要求,三个下属协会均已配备专门的会计和出纳,均由协会以外人员担任。对挪用虚报资金情况,配合驻部纪检组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党纪处分。

八、关于“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部务会议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年年初、年中、年底三次专题研究、分析、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负责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处室主要负责人具体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规范了宣传部四张主体责任清单,细化了宣传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各支部对支部委员进行了重新调整分工,统一设置配备组织、宣传和纪检委员。坚持把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作为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 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每季度一次廉政警示教育。督促各支部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加大对党员遵规守纪教育力度。坚持“四个必谈”,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制度,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十一”“中秋”期间开展了明查暗访、廉洁提示和廉政谈话等活动。对于市委巡察中发现交办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主动与驻部纪检监察组沟通对接,严格按照组织纪律组织程序办理,目前正在进行中。

(二)12月份已经完成工会换届工作。

九、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部务会议“两个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初部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责任书根据岗位廉政风险特点明确相应责任。部务会议每季度1次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严格落实一把手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每年向部务会报告履职情况不少于1次。组织召开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情况进行了的批评教育。

(二)学习贯彻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部务会议“两个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每年初部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岗位廉政风险点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责任书根据岗位廉政风险特点明确相应责任。部务会议每季度1次专题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严格落实一把手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每年向部务会报告履职情况不少于1次。组织召开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情况进行了的批评教育。

十、关于“部务会议议事决策不够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10月份修订完善了《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须经部务会议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后实施。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提升部务会议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整改以来部务会议分别于9月29日和11月13日两次研究资金分配使用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班子成员严格执行表态程序,每个审议事项,都要有明确的表态发言,每位班子成员发表的意见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如实记录,做到会议记录详细、规范,并按规定存档。对部机关大额资金使用严格规范,明确5万元及以上的单个项目经费开支均需提交部务会议审议。

十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缺失,执行选人用人相关规定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提高组织人事工作业务水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参加了市委组织部组织的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进一步了解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相关要求。制订了《市委宣传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管理已经落实专人负责,按照“一人一表、一批一档”的要求,完善了2019年科级领导干部提拔的纪实档案;部务会议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已经落实专人如实记录,做到会议记录详细、规范,并按规定存档。

    (二)制定出台《舟山市宣传文化人才引进培养(2021-2023)三年计划》。开展第四批舟山市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作,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结合今年年底部机关中层干部双聘工作调整业务处室干部配置,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补齐岗位空缺。

(三)依据舟山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三定方案,从工作机制上与舟山日报社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11月4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舟山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有关管理事项的通知》。明确舟山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由在编人员担任。决定由舟山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王骏任法人代表,下一步将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事宜。加大对舟山网指导、考核力度,强化重大主题议题设置能力,建立健全网上“正能量稿池”,完善内容定位、优化采编机制,注重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丰富创新网络内容供给。10月份指导舟山网策划开展“网联千家万户 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主题网宣活动。

下一步,市委宣传部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作风建设,推进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从严管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地生根。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意见贯穿于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强化履职担当,提升整改实效。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动整改工作,积极营造持续推动整改工作的浓厚氛围,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整改工作,积极带动机关党员干部全员参与,抓实落细,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强化党建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和有力的举措,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的推进,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个人将采取相应措施,严肃问责追责。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实际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巡察成果运用的指示精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水平。通过深入推进整改工作,教育引导市委宣传部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有为的担当、更加优良的作风,认真完成2020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策划好2021年的工作思路,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为推进“四个舟山”建设、展示“重要窗口”海岛风景线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81090;邮政信箱: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主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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