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7-03-01 访问次数:

各县(区)委宣传部、各功能区管委会、新区(市)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2017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贯彻实施。

 

附件:2017年理论学习指定书目

 

中共舟山市委宣传部

2017220

2017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意见

 

2017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2017年也是新区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2017年的工作意义重大。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干部理论武装工作,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现提出2017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着力深化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学习与实践,不断提升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水平,牢记“势在必行”,敢于“勇立潮头”,为早日实现新区华丽转身开好局起好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力量。

二、学习重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领会讲话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要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的主要思想观点、莅临浙江(舟山)考察时的最新指示要求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新区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提高新区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素养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深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认识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主要观点和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一个有机整体和科学体系,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原原本本、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所做的政治报告,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文件,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4. 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制度。认真学习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学习《准则》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12个方面的内容和规定,了解掌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标、原则立场、任务举措;学习领会《条例》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内容范畴、方法途径等重要问题,增强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推动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认真学习领会《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深刻理解《规定》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

5.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重点了解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需要注意的倾向性问题,把握做好工作的具体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认真落实好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6.深入学习新区发展新局面所需知识技能。努力学习新区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法律等各方面知识,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现代市场经济、现代社会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自贸港区、花园城市、开发开放、现代金融、创业创新、平安建设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努力在不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把握规律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三、学习形式

根据《舟山市市管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考核管理办法》,理论学习实行学分考核制。各党委(党组)要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为龙头,以县处级干部为表率,带动全体干部理论学习。

1.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各党委(党组)要根据本意见,制订本单位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备、预告、考勤、通报、档案等制度。中心组学习应当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基本内容,突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时兼顾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各级中心组在自学和调研基础上要保证每个季度不少于1次集体学习研讨,每次集体学习研讨的具体方案要提前2天以上以传真或邮寄等形式报市委宣传部理论党教处备案,并接受随机抽查。学习方案应当包含主题、目的、时间、地点、流程、学习辅导人、重点发言人、学习资料等要素。日常传达文件、会议精神和召开一般性的工作会议等不作为集体学习研讨。学习次数不达标或者在抽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相关理论学习考核不得分。同时,各党委(党组)要及时领取中心组学习记录本,并将本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报市委宣传部,以作为相关考核的依据之一。学习方案报备传真号码:2281062,联系人:刘万金

2.参加干部报告会。要积极参加市委以及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组织的领导干部双休日课堂、干部教育论坛及专题报告会等,更新知识储备,培养世界眼光,树立战略思维,善于借鉴和创新。

3.脱产进修。在职县处级干部在参加市委组织的脱产进修时,要按时出勤,认真学习。脱产进修学习情况纳入年度干部理论学分考核。

4.开展自学。在职县处级干部除了参加中心组学习之外,每位在职县处级干部要自学指定的学习书目(指定书目清单见附件),并撰写学习体会。同时,要积极参加“新区干部学习在线”学习并完成规定学时。

5.开展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断总结提炼实践经验,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形成一批有较高价值的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对于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名义或县处级干部个人名义在媒体公开发表理论文章或研究成果的,在相关考核时给予加分。

科级和科级以下干部根据本《意见》要求,由各党委(党组)作出具体安排。

四、学习要求

1.要提高主动性,增强责任感。要把理论学习作为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的首要任务,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深刻认识学习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作能力。领导干部要自觉学,带头学,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带动所在地区和部门掀起学习热潮,通过学习促进工作、通过工作推动学习,在学习中提升人生境界、实现自我超越。

2.要形式多样化,增强吸引力。要在抓好主题学习、交流研讨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多种载体,丰富学习形式,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要创新形式、改进方法,采取理论务虚会、现场会、专题讲座、交流座谈、自学等多种形式,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研讨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等办法,丰富学习内容,克服以研究工作来代替学习、抓而不紧、学而不透的现象,提高学习活动的吸引力。

3.要工学两促进,增强实效性。要抓住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学习与思考相结合、与运用相结合、与创新相结合,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注重调查研究,学有所思、学有所用、学有所成,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的政治信仰和从政为人的基本准则,转化为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应对各种危机的能力、推进创业创新的能力。

 

附件:

 

2017年理论学习指定书目清单

 

1.《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与案例研究》

2.《“花园城市”的“管”与“治”》

3.《理论自信——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

4.《五大发展理念案例选领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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